关于2019年度兰山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补充公告 | ||||||||||||||||||||||||
2019-10-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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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扩大2019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范围。申报受理范围变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和乡镇、街道所属原集体企业(改制后入职人员不列入享受范围)失业的以下人员: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和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季节性、临时性、弹性等灵活形式就业,个人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其它申报条件、补贴期限及标准、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受理时限等事宜不变。 (具体参照《关于2019年度区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公告》http://www.lyls.gov.cn/info/2003/98492.htm) 特此公告。
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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