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稳岗就业】兰山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政策 | ||||||||||||||||||||||||
2020-08-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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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技能培训 补贴标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给予1000元/人、1200元/人、1400元/人补贴,仅参加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给予300元/人补贴;专项能力培训按照500元/人补贴。 补贴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条件: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失业保险待遇的职业培训补贴的同一职业同一等级重复享受。 受理时间:工作日;办理机构: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办理地址: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25室;咨询电话:0539-8223224。 二、给予企业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截止到2021年3月底);办理机构: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办理地址: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25室;咨询电话:0539-8223224。 三、给予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 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以来,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受理时间:工作日(截止到2021年3月底);办理机构: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办理地址: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25室;咨询电话:0539-8223224。 四、创业培训 补贴标准:创业培训按照1500元/人补贴。 补贴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条件:参加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受理时间:工作日;办理机构: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办理地址: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22室;咨询电话:0539-8061600。 五、“金蓝领”培训 补贴标准: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补贴对象:技师、高级技师。申领条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含)的可报名参加技师培训;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的可报名参加高级技师培训。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职业(工种),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申报条件推荐报名。 受理时间:工作日;办理机构: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高技能人才科; 办理地址: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21室;咨询电话:0539-8222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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