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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创业培训业务办理指南
2019-05-2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19-000004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办理指南】创业培训业务办理指南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19-0000040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经办流程(含职业指导)
发布日期: 2019-05-20

一、事项名称

创业培训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发〔2014〕2号)

《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6〕27号)

三、人员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二)补贴标准。1200元/人(其中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四、需要材料

1、开班申请

2、教学计划书

3、考勤表

4、结业及考试试卷申请

5、考试签到表

6、考核鉴定成绩表

7、结业证书发放登记表

8、培训花名册

9、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10、培训人员失业证复印件

11、培训人员结业证书复印件

12、培训机构资质、银行开户证明

13、培训补贴发票复印件

14、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报告

15、培训委托协议书

16、培训补贴核准表

五、业务办理流程

1、有创业培训意愿的人员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报名,创业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班,培训期间不收取创业培训学员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由创业培训机构垫付。

2、区人社局对创业培训机构开班、培训、结业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培训结束后,向区人社局申报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3、区人社局审核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录入山东公共就业信息系统、比对工商注册信息、比对社保缴纳情况(比对失业金享受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后,向区财政局(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提交资金申请。

4、资金到位后,和定点创业培训机构联系,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单位: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创业指导科

地址: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大厅2号楼322室

联系电话:0539—80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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