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创业开业指导 | ||||||||||||||||||||||||
2024-06-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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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创业开业指导 二、受理单位 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枃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号)(十七)强化共创服务。完善公共就业用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 五、受理条件 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 六、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创业证》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员到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创业指导服务申请; 2.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服务对象进行创业指导。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9-8061600 监督电话:0539-8222398 十一、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金雀山路83号)2号楼10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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