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
2024-06-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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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二、受理单位 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做好2012年临沂市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2〕19号); 2.《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8〕42号)。 四、受理条件 经市场监管、民政或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和依法登记设立的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接受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向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公证性、代理性、技术服务性等与社会经济活动有关的各种有偿服务活动。 五、申请材料 1.邀请函; 2.报价文件; 3.比较和推荐意见; 4.合同和验收报告。 六、办事流程 1.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的流程: (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2)发布采购公告; (3)确认中标人; (4)合同公示; (5)验收与费用支付。 2.采用定点采购方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的流程: (1)组建服务机构库; (2)签订框架协议; (3)确定承接服务机构; (4)验收与费用支付。 3.采用竞争性评审或定向委托等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的流程: (1)邀请报价; (2)确定成交人; (3)成交结果公示; (4)验收与费用支付。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9-8222398 监督电话:0539-8209030 十、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金雀山路83号)2号楼320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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