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办理指南 | ||||||||||||||||||||||||||||||||||||||||||
2019-08-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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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申报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1-12月内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已经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或以其他形式实现稳定就业的,不得纳入补贴申报范围。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2019〕9号文件精神,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仍统一按最低缴费基数核算补贴。 四、补贴期限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五、审核查验信息材料 《临沂市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表》(下载详见http://rsj.linyi.gov.cn/info/1082/16416.htm)、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享受补贴期限等信息。其中《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享受补贴期限等信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核查。 六、申报审核程序 镇街道人社所按受理辖区内补贴申请,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复核。 七、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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