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 ||||||||||||||||||||||||
2019-05-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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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全面保障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工作; 2、具有临沂市户籍; 3、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2001年5月31日至1984年5月31日出生);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等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特殊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2日(8:30-12:00,14:00-17:00),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提前下载并填写《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名地点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二楼人事科(兰山区解放路151号),咨询电话:0539-8072028。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资格审查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3、笔试 考试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5、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本单位确定医院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体检、考察等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招考简章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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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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