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兰山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事宜的公告 | ||||||||||||||||||||||||
2024-09-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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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现就2024年度兰山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从毕业证书载定时间的次日起两年内,未稳定就业,已灵活就业且在兰山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的临沂户籍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二、受理时限、地点、咨询电话 受理时限:本年度集中受理时间自9月23日至11月2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2、413号窗口。 咨询电话:8223227,8070826 三、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临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 (二)申请者应在兰山区人社局、兰山区医保局参保,并足额缴纳了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就业类型界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的就业人员。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财务负责人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个体工商户人员,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重复享受。 新业态就业人员主要指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就业人员。不包括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四、补贴期限及标准 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按照每人每月养老保险300元、医疗保险1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上述条件的,据实填写《临沂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后,持相关材料到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2、413窗口进行申报。(《申报表》可从兰山区政府网站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由受理窗口现场提供)。 2.受理查验。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查询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核查汇总整理后,分别与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参保缴费数据库等比对,甄别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参保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4.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六、申报材料 1.《临沂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申请者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 3.毕业证书(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本人农业银行储蓄卡或农行核发的社会保障卡(须已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手写本人联系电话,如复印件上不能看清卡号,需要手写卡号); 5.出具个人社保医保缴费凭证(完税证明)。 6.就业信息、社保缴费信息等无法通过系统校验查清的,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温馨提醒:个人通过税务系统缴费后,一般3-5个工作日可打印出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前来申报补贴。 七、责任追究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除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申报就业扶持相关补贴。 附件:临沂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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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沂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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