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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山区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2-2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07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07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25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

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改厕成果,推动全区改厕工作向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9〕1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4+N”方式,加强分类升级,持续提升改厕质量水平,健全“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全区农村改厕工作向高质量发展。在2021年底前,建成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不同模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改厕“4+N”模式。对于城镇(经开区)近郊集体经济强的村庄,计划通过敷设生活污水管网的方式,将厕所粪污纳入城镇(经开区)管网进行处理,启动率要高于85%;对于采用三格、双瓮、粪尿分集式改厕模式的村庄,实施厕所改造提升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对便器、化粪池、蓄水桶、盖板等零部件未安装、施工不达标或损坏的,要做好安装、更换和维修等工作;引导群众组织提前抽粪、修建厕屋,解决防冻问题;探索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以大型养殖场为依托,建设有机肥加工、生物质制气等项目;以粪肥无害化还田利用为重点,增加有机肥供应;鼓励分片区配建生物发酵池,对粪污集中贮存、二次发酵,做到就地就近消纳。对于其他“+N”管护方式的厕所,进行多样化处理,因地制宜,逐步改造提升,确保“粪便无暴露”,后续有管护。

(二)建立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平台。扎实做好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施工、运行维护、技术指导、运营监管等工作,配合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提供台账、照片等信息,安装吸粪车辆GPS定位器;加强平台使用培训,确保平台发挥“一键报抽报修”作用。

(三)完善厕具维修服务体系。每个镇(经开区)至少设立1个农村改厕服务队,具体承担厕具维修等工作,按照每2000-3000户设立1处的标准设置改厕服务站,每个服务站配备1-2名经过培训的维修人员,负责服务半径内的厕具维修工作。

(四)完善粪污抽取清运体系。各镇(经开区)依托农村改厕服务站,每1000-2000户配备1名管护人员和1辆抽粪车,以抽运及时、价格合理、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好粪污清运等工作。有机农业比较发达、粪污抽运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镇,也可以单独成立或依托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成立抽运服务队,但要限定合理的抽取价格。

(五)建设粪污处理利用体系。坚持绿色环保理念,每个镇至少设1处粪污中转站,对收集的粪液统一存放。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将粪污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并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用三格式、双瓮式、粪尿分集式的村庄,由镇(经开区)将回收的粪渣粪液作为有机肥料优先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直接还田的,以每1000户或半径3公里的标准建设沼液二次发酵池(粪污中转站等),或通过建设加工有机肥、生物质制气等项目进行资源化利用。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综合利用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平台、年底考核、第三方评价等手段,每年对各镇(经开区)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建设、运行效果、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一般4个等次排名,评定成绩将纳入各镇(经开区)年度建设工作考核。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区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的负责同志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动。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也要牵头负责,亲自督导、调度、推动工作开展。区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及日常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围绕“4+N”方式,制定不同的后续管理制度,明确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完善维修服务、清运服务,利用处理等管理制度。健全标准规范。制定农村改厕服务站运行管理指南,明确维修、抽取、转运等环节具体要求。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与技术汇编,强化技术指导。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各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改厕规范升级、后续管护和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区财政继续按照“对每户每年首次抽取粪液区财政补贴1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各镇(经开区)补贴不低于10元,并且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

(三)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企业用地等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粪污资源化补贴机制。优先保障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将以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资源化利用项目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生物质沼泽和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生物质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应当接受其入网。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经开区)要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加强文明如厕、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积极培养群众健康文明卫生习惯,促进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变。强化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示范典型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作并发放简单易懂易张贴的“明白纸”,引导群众规范使用卫生厕所。

(五)加强分工协作。各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区住建局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区部署要求,牵头做好农村改厕各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研究推广粪肥无害化还田利用技术;兰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各镇(经开区)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将具备条件村庄的厕所粪污并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指导协调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相关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各镇(经开区)采取委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等方式,建立相应服务体系;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协调农村厕所使用卫生知识的宣传;区大数据局负责指导协调智能化平台建设、数据整合开发利用等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厕所改造和后续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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