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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省外客商、员工春节期间 留在兰山过节的若干措施
2021-01-2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02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鼓励省外客商、员工春节期间 留在兰山过节的若干措施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02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县区级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1-01-27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临兰指办发〔2021〕7 号

关于鼓励省外客商、员工春节期间 留在兰山过节的若干措施

各镇街道,经开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

为切实感谢广大外来建设者对兰山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对 大家顾全大局,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付出的努力,区委、区 政府向广大外来建设者及亲属致以新春的祝福!同时鼓励省外客 商、员工留在兰山过大年,共度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研究, 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减免房屋补贴

1、倡导各类房东给予留兰山过年人员减免至少半个月以上租 金或免费延长至少半个月以上的租期。 2、春节期间,对承租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产的最 终承租人(非山东籍),选择留兰山过年的,出租方给予半个月的租金减免或免费延长半个月租期。

二、发放留兰补贴

3、提倡企业职工就地过年,支持企业错峰放假、调休,鼓励 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组织开展“共吃年夜饭” 等“一起过年”送温暖活动,做好生活、防疫等全方位保障。春 节期间,面向重点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 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 以上企业)在兰过年的省外务工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 1000 元现 金补助(以缴纳社保为准)。企业安排省外员工留兰的,按每人 500 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4、春节期间(2 月 11 日-2 月 17 日)全区各大型超市、主 要商业综合体每天正常营业 6 小时以上,实际经营面积 2000 ㎡ -5000 ㎡的每天补助 3000 元,5000 ㎡(含)以上的每天补助 5000 元。各物资供给单位要加强调配,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价格的 监测与巡查,确保各项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三、就业保障服务

5、公共就业服务不打烊,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举办 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重点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持续 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为外地员工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

6、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鼓励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岗位,对 春节假期上岗的职工,依法兑现加班费等工资待遇。大力推进根 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双清零”。

四、文体保障服务

7、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文化馆、图书馆、全民 健身中心、足球场等由兰山区管理的公共场所及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倡导所有景区免费开放。

五、健康保障服务

8、春节期间(2 月 11 日-2 月 17 日)区人民医院、区妇保 院及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收门诊、急诊 挂号费、一般诊疗费,健康体检七折优惠,中医理疗七折优惠。

9、大力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务工人员提升 疫情防护、防控意识。督促用工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员工 健康管理,对留兰外地员工免费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保障。

六、安全保障服务

10、应急管理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用工单位筑牢节日期 间保障职业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安全执法专项行动,规范用工管 理、做好劳动安全保护,统筹安排春节期间的生产和作息,切实 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安全生产、职业伤害隐患,积极 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七、开展送温暖活动

11、商城各集团、市场主体,对所属市场的外地商户进行详 细摸底,对有留在兰山过春节意向的省外商户,安排专人一对一 搞好服务;各商(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对有留在兰山过春节意向的省外会员主动搞好协调服务。

12、各基层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部门单位要 组建服务小分队,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春节走访、慰 问等活动,让留在兰山过年的人员充分感受到家的温馨,确保过 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倡导用工单位向远在家乡的员工家属 们送上一份祝福和年货,提供细致周到的人文关怀。

13、留在兰山的客商、员工,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友人在本地过大年,如有身份证、护照办理、问题咨询等方面的问题,可致 电兰山公安咨询(户政 0539-7303056,出入境 0539-7303016)。

八、减少人员流动

14、全区党员干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教师、医 护人员等)非必要不离开临沂,保障城市有序运行。确需离开的, 按照请销假制度(出市报备)严格执行并做好登记备案。各学校 幼儿园要鼓励学生留兰过年。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行业主管部 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省外客商和员工留在兰山过大年。

除指明具体时间外,上述春节期间是指 2021 年 2 月 11 日— —2 月 26 日。省外客商、员工是指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安机关登 记在册,且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期间未离开兰山的非山东籍的客商、 员工。公共场所相关政策落实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广大市民 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共同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补贴发放办法。企业发放范围及人员认定,在兰过年的外来 务工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各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主管部门申请资金并发 放。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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