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2020-11-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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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郑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郑峰同志任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晋同志任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统星、宋真真同志任柳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传栋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委,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步强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市场管理部副主任,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亚梅同志任区司法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临沂金锣科技园管理办副主任职务; 杨晓玲同志任区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职务; 魏倩倩同志任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临沂金锣科技园管理办副主任职务; 公昭呈同志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局长职务; 徐有福同志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局局长职务; 史立庆、解国振同志不再担任柳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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