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仲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2020-07-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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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郝仲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临兰政任〔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郝仲海同志任区发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宾宾同志任区工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亮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正存同志任区人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震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磊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姚静娴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可宝同志任区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符兴全同志任区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伟同志任区财金集团总经理; 闫勋全同志任区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刘新坤同志不再担任区镇域办主任职务; 徐金中同志不再担任区发改局副局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商良坤同志不再担任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纪建晖同志不再担任区工信局正科级干部职务; 朱兴顺同志不再担任区工信局副局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思乐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投资公司总经理职务; 柏建永同志不再担任区人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孙宝传同志不再担任区文旅局副局长职务; 张佃亮同志不再担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强同志不再担任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效凡、朱启勇同志不再担任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春雷同志不再担任兰山食药监所所长职务; 王军强同志不再担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梅兴堂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张志昌同志不再担任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庆奎同志不再担任区财金集团总经理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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