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鹏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2020-02-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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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孙鹏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孙鹏飞同志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柳青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郑峰同志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临沂金锣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凤亭同志任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启明同志任区财金投资集团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区城投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李政同志任区城投集团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区财金投资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王恩宝同志不再担任区城投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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