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珠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2017-04-25 点击数: | ||||||||||||||||||||||||
|
||||||||||||||||||||||||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邵珠玲同志任区监察局副局长; 张德同志任区体育办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体育办副主任职务; 杜家海同志任区体育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家玮同志任区科技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王连超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王飞同志任区普法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从庆同志任区文化市场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安卫国同志任区卫计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卫计局副局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王辉同志任区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何荏雷、刘怀祥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计生协会副会长职务; 唐鹏、范玉明同志任区计生协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王玲、李杰同志任区审计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贾亚飞同志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邵冉同志任区教体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姚静娴同志任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赵振忠同志任区统计普查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庆学同志任区安监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吕千里同志任区农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强同志任区安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力同志任区安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安全生产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传强同志任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崔学敏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郁葱同志任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文全同志任区质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质监局稽查队队长职务; 王磊同志任区质监局稽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姚贵东同志任区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姜萌萌同志任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中兴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杜庆贵、陈向阳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姜春雷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自清同志任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吉祥同志任区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 王孝志同志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开国同志任区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公昭呈同志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有福同志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晓玲同志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兆叶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春鹏同志不再担任区统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苏效国同志不再担任区安监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克英同志不再担任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立峰同志不再担任区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夏广琼同志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