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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红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7-02-14    点击数:  
 索引号  lsqzf-02_H/2017-032900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任〔2017〕1号
 标题  关于付红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lsqzf-02_H/2017-032900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7-02-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付红军同志任区教体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教体局副局长职务;

刘焕成同志任区教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沂八中校长职务;

郭爱民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刘相跃同志任区农机局副局长;

张波、杜海霞同志任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同亮同志任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颖颖同志任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宝玉、刘伟然同志任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鹏飞同志任柳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史立庆同志任柳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桂林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闫勋全同志不再担任临沂金锣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职务;

姜加富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姜开昌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职务;

杨新宇同志不再担任区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袁国华同志不再担任区民兵装备仓库副主任职务;

李慕华同志不再担任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波同志不再担任兰山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主任职务;

张灿彪同志不再担任柳青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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