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文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2015-02-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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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朱文明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镇域办副主任职务; 刘新坤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杜艳波同志任区镇域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克存同志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万秀同志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琦同志任区婚姻登记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丽同志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梁振勇同志任区社保办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李正存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开发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茂菊同志任区人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祥宁同志任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不再担任区人力资源开发办副主任职务; 姚文峰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许天宇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开发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辉同志任区经济开发投资总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邢国聚同志任区工商局主任科员职务,不再担任区工商局副局长职务; 代伟成同志任区质监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赵永良同志任区食品药品投诉受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效凡、朱启勇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陈宝锋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钦雪同志任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不再担任区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职务; 葛继晓、王鹏同志任区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张彬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消防安全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鲍超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市场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良广同志不再担任区人力资源开发办主任职务; 柏建永同志不再担任区社保办主任职务; 王金锋同志不再担任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陈广庆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社副主任科员职务; 郑月彩同志不再担任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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