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2014-11-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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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震同志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邢刚同志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绘萍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张萍同志任区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刘中原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正科级); 邢家礼同志任区住建局房产办主任,不再担任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夏继宝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农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杰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兰山商城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主任职务; 刘永强同志任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张立峰同志任区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周云鹏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市场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庆明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产业发展部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兰山商城管委会消防安全部副主任职务; 庄须峰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兰山商城管委会招商宣传部副主任职务; 王博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洪涛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季伟同志任兰山商城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不再担任区经济开发投资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夏广琼同志任临沂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宗权同志不再担任区食安办副主任职务; 姜开涛同志不再担任区房产办副主任职务; 刘静同志不再担任区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肖颖颖同志不再担任兰山商城管委会招商宣传部副主任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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