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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4-09-1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i/2015-013100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4-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刘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2_i/2015-013100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4-09-10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伟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区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沈照辉同志任区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洪渠同志任临沂四中副校长;

   顾三平同志任区卫校校长,不再担任区职业中专副校长(副科级)职务;

   王安申、岳洪波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纪建晖同志不再担任区经信局副局长职务;

   边存金同志不再担任区教体局副局长职务;

   吴景伦同志不再担任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高元成同志不再担任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游飞航同志不再担任临沂四中副校长(副科级)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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