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王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23-06-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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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政任〔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区委同意,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萌同志挂职任区发改局副局长(时间1年); 姜萌萌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参公,试用期一年); 丰茂云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沛达同志任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主任(参公,试用期一年); 郭扬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董超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亮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解国振同志不再担任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李生同志不再担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丁栋梁同志不再担任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宋伟珠同志不再担任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事业)职务; 汤有秀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玲同志不再担任区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事业)职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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