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
2022-03-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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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兰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兰山区统计局 2018年10月,兰山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及省市要求,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2个月时间,120余名调查人员参与,共计调查图斑11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1909.95公顷(32.86万亩)。其中,水田277.37公顷(0.42万亩),占1.27%;水浇地11669.61公顷(17.50万亩),占53.26%;旱地9962.97公顷(14.94万亩),占45.47%。 (二)种植园地7389.38公顷(11.08万亩)。其中,果园5905.98公顷(8.86万亩),占79.93%;茶园1215.53公顷(1.82万亩),占16.45%;其他园地267.87公顷(0.40万亩),占3.62%。 (三)林地10975.21公顷(16.4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046.03公顷(9.07万亩),占55.08%;竹林地0.55公顷,占0.01%;灌木林地0.07公顷;其他林地4928.56公顷(7.39万亩),占44.91%。 (四)草地397.23公顷(0.60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16.68公顷(0.1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011.62公顷(55.5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2065.53公顷(18.10万亩),占32.60%;建制镇用地3983.06公顷(5.97万亩),占10.76%;村庄用地20379.89公顷(30.57万亩),占55.06%;采矿用地183.99公顷(0.28万亩),占0.5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99.15公顷(0.60万亩),占1.08%。 (七)交通运输用地3594.73公顷(5.3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67.06公顷(0.55万亩),占10.21%;公路用地2158.44公顷(3.24万亩),占60.05%;农村道路1069.23公顷(1.60万亩),占29.7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68.36公顷(8.6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195.88公顷(4.79万亩),占55.40%;水库水面352.63公顷(0.53万亩),占6.11%;坑塘水面1571.71公顷(2.36万亩),占27.25%;沟渠528.13公顷(0.79万亩),占9.16%;水工建筑用地120.01公顷(0.18万亩),占2.0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调”成果公布后,我区将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保持“三调”成果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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