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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关于兰山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报告
2019-05-0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jj/2019-000006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专项审计】关于兰山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sjj/2019-0000068
发布机构: 兰山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5-09



临兰审报〔2019〕3号

被审计单位:兰山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

审计项目:兰山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精神,推进全区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地,根据省、市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兰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2日至4月30日,对全区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兰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兰山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制定方面。

中共兰山区委、兰山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印发了《兰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方案》,按照市“五个一”工作要求,成立了10个产业专班,具体负责各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涉及机械制造、医养健康、木业产业、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现代金融、医药产业、全域旅游、有色金属、食品产业等10个 产业,紧扣“十强产业”规划。中共兰山区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1月印发了《2018年度兰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考核办法》,针对“5+5”产业专班,从分值及计分办法、被考核部门、考核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考核办法具有可操作性。

(二)政策执行落实方面。

区财政局在2019年财政预算中,涉及“十强产业”领域方面安排预算6953万元,预算项目17个,涉及10个项目主管单位。

2017年至2019年4月区财政局共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拨入“十强产业”领域的专项资金共计1880.78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848.78万元,市级专项资金32.00万元。截至审计日,区财政局已拨出1831.07万元,剩余49.71万元将根据山东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结果进行拨付。

1.区财政局2018年6月收到市财政局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92.63万元,2018年6月拨付兰山区旅游局,用于旅游厕所奖励。

2.区财政局2018年7月收到市财政局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0万元,2018年8月拨付临沂商城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专项用于6.0智慧商城平台建设项目。

3.区财政局2018年11月收到市财政局省级产业集群资金105万元,2018年12月拨付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55万元、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50万元,用于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项目建设。

4.区财政局2018年12月收到市财政局2018年度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其他外经贸和商贸流通资金)1368.95万元,2018年12月拨付26家企业,其中:拨付14家企业85万元,用于补贴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拨付3家企业904.15万元,用于补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项目;拨付2家企业260.75万元,用于补贴外贸新业态项目;拨付3家企业34万元,用于补贴进口贴息项目;拨付1家企业25万元,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拨付1家企业30万元,用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拨付2家企业30.05万元,用于促网络、平台、共享消费项目。

5.区财政局2017年至2019年4月共收到市财政局 “云服务券”财政奖补资金60万元,其中:2017年12月收到省级“云服务券”财政奖补资金9万元,2018年3月收到市级“云服务券”财政奖补资金32万元,2018年12月收到省级“云服务券”财政奖补资金19万元。2019年3月拨付3家企业10.29万元,其中:山东阿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54万元、山东好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36万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3.39万元。剩余49.71万元将根据山东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结果进行拨付。

6.2018年12月收到市财政局2018山东省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54.2万元,2019年1月拨付临沂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7.2万元,用于较低担保费补贴,拨付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万元,用于地方金融企业规模增量奖励。

(三)重点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

兰山区未收到省财政以鲁财工指〔2018〕75号下达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支持重点行业优化升级、支持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三项转型资金。根据省厅方案要求,参考省财政厅下发的“十强产业”政策落实情况表,对2018年度省级财政分配的生物医药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提质增效升级资金、2018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金及山东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6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未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评价意见

兰山区根据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总体部署,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建立了高效的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机制,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稳步推进。但调查发现还存在未及时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未设立相关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区财政局2018年7月收到2018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0万元,用于“扶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业”项目建设,并于2018年8月拨付临沂商城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用于6.0智慧商城平台建设项目。除该项上级引导资金外,兰山区未设立相关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目前,相关基金正在设立中。

违反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37号)“十四、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每个“十强”产业至少有1支基金保障。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基金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十强”产业基金设立运作工作……”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兰山区应尽快设立新旧动能转换相关产业基金。

四、审计建议

(一)加快相关基金设立进度,引导相关企业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十强”产业规划,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优势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兰山区“十强”产业实现重大突破。

(二)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五有”要求,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参照“十强产业”重点规划,进一步优化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财政政策,增强政策的操作性。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兰山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审计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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