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兴家园片区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决策后评估报告 | ||||||||||||||||||||||||
2020-12-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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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2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对军兴家园片区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 一、重大决策执行基本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26日作出“临兰政征决字〔2019〕第3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依法由被征收人选取评估机构,由当选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并在征收片区范围内张贴公示。2019年10月20日,军兴家园片区组织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被征收人338户、征收面积27331.15平方米、还建面积42036.39平方米,历时35天全部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 该片区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顺利完成,得益于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房屋征收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开展阳光和谐征收,“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公心得到被征收人的理解与支持,回访群众,展望未来对还建楼拔地而起的幸福感、安全感油然而生。 二、重大决策执行后续工作 目前,该征收片区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全部完成,房屋安全拆除完毕,达到了净地条件。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有序推进还建楼建设,直至回迁交房入住。
2020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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