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审管互动工作办法(试行)》执行效果评估 | ||||||||||||||||||||||||
2019-12-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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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兰山区司法局对《兰山区审管互动工作办法(试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文件基本情况 该办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相对分离、权责一致、分工明确、沟通顺畅、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审批精简规范、高效便民,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兰山区审管互动工作办法(试行)》从计划编制、起草送审、合法性审查、审议与签署、三统一制度、备案与解释、实施与评估等各个环节加强规范性管理,共八章三十二条。 二、评估组织情况 兰山区司法局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兰山区审管互动工作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三、评估内容 通过审查,《兰山区审管互动工作办法(试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未出现与上位法相违背的情况,并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兰山区实际情况,各部门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四、评估结论 《兰山区审管互动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我区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执行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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