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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的通知》
2020-11-0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3-000042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1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转载】《关于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3-0000427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日期: 2020-11-04

详细文件见附件

  
附件【转载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的通知》(鲁财税〔2020〕4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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