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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事件类】金雀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成员名单》的通知
2020-05-0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qsjdb/2020-000045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金雀山街道  发布日期  2020-0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公共卫生事件类】金雀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成员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jqsjdb/2020-0000457
发布机构: 兰山区金雀山街道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0-05-04

金政发〔2020〕9号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科室、工作区、社区、部门:

《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成员名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公共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街道是禁养区,要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主要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各社区推动、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等综合防控措施;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切实抓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提高动物免疫保护力,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细化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街道上下层层签订防控工作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狠抓免疫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质量。所有免疫后的家禽、犬,都要填发免疫证明并填写免疫档案,对暂不适宜免疫的畜禽要有详细的补免记录并按时补免,各社区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在10月20日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

(三)加强饲养管理和消毒灭源工作。结合防控工作,制定科学防疫制度,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把病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充实完善疫情测报体系,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报告员的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增强动物疫情测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报告,及时应对,防止扩散蔓延。

(五)完善档案材料。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诊疗档案、防疫记录、各项档案记录,做到记录齐全、准确。

(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发生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迅速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质量。目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要克服麻痹厌战情绪,进一步加强领导,构建综合防控责任制体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在今年的防控工作中,一定要继续发挥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实现逐户逐村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经费到位,保障急需。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动物防疫经费,确保疫苗补贴、应急处理储备金、防疫员误工补贴以及工作运转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保障。

(三)狠抓管理,严格考核。进一步落实社区动物防疫员考核制度,抓好持证上岗和培训。在防控工作开始之前,要对全街道的社区动物防疫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防疫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疫人员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社区动物防疫员实行误工补助与工作绩效挂钩。

(四)加强检查,及时整改。一是农业办、畜牧兽医站负责对防疫工作监督检查,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强化调度指导,适时召开调度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020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会议精神,按照全面防疫、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促进畜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保护居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按年度纳入财政预算。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本预案规定,统一指挥,通力协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扑杀的政策,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疫情的确认

当前,重大动物疫情主要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具体疫情的综合判定,由省、市动物防疫机构组织专家组确认。

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1.街道畜牧兽医站在区防治指挥部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负责收集分析疫情信息,及时向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和街道领导报告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和有关重大信息;

2.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防治、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协调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3.负责各社区监测点的设立和管理;

4.发生疫情后,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和及时建议启动或者停止本预案。

(二)部门职责

1.农业办、畜牧兽医站

(1)做好疫情报告和疾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配合上级专家组诊断疾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疫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培训动物防疫员和疾病控制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工作队,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4)参与组织对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公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8)评估封锁、扑杀病畜禽和同群畜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组织和承担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工作;

(10)负责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2.财政所

负责筹集安排防治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经费。会同防治办公室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派出所

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并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发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强制扑杀工作。

4.武装部

支持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协助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封锁区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5.市场监管

负责加强对疫区内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经营病死畜禽类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必要时关闭疫区内的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做好人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防护用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查处人用药品非法销售给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及养殖户的违法活动;查处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6.宣统办

负责制订宣传方案,加强对动物防疫对外宣传的监督管理。

7.卫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封锁区内与重大动物疫情相关人员的疾病防治工作;做好人群的预防和疫病监测工作。

8.经贸办

加强屠宰方面的管理工作;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应急技术储备,保证疫点、疫区的通信畅通。

9.环保所

对畜禽排泄物、周边环境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相关行业协会应通报和教育同行业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防疫工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发现疫情和临时应急处置

各社区和市场监管所必须配合街道畜牧兽医站和市、区畜牧兽医执法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重大疫情或接到可疑重大疫情报告时,必须及时上报街道畜牧兽医站,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游行病学调查,并将疫情报告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同时对发病动物和与发病动物接触的人员、车辆等实行临时隔离措施,限制流动,并监督实施消毒措施。

(二)疫病诊断与确定

街道畜牧兽医站接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会同上级人员到现场,配合区防疫监督机构采集病料,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送指定的重大动物诊断实验室检验确诊。疫情确认后,按照本预案规定迅速上报、通报。

(三)疫情应急控制

确诊为重大动物疫情后,畜牧兽医站必须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提出一级、二级、三级疫情控制措施建议,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街道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畜禽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同时,发布封锁令,及时调集人员、物资、资金;畜牧兽医站立即组织有关单位,组建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在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

各社区配合有关部门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护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疫情的扑灭和预案的解除

疫情控制和扑灭后,畜牧兽医站上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宣布停止预案,并报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

街道每年安排紧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畜禽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区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负责采样送检工作,市畜牧兽医化验监测中心负责诊断工作,省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负责病毒的分离鉴定、毒力测定以及其他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四)人员保障

1.国家重大动物疫病临床诊断专家组,省、市兽医专家组负责为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其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各社区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预备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成员名单

队 长:丁明庆

副队长:肖颖颖 李连清 金迪 彭善启 张洪生

刘 玉 唐晓东 高一华 冯 静 赵 曼

杨学如 李发家

成 员:杨栋梁 褚延禄 高中军 王德升 云 飞

孟祥成 刘 靖 张瑞来 刘冬青 孙红沂

邱文雁 董玉国 林清远 胡 琛 荀丽违

傅全利 李振芳 谢立江 樊学营 徐学伟

王海霞 王洪进 马 君 胡金明 蒋文全

王小艳 魏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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