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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残联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2020-07-0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jrlhh/2020-000011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0-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残联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索引号: lanshanqucjrlhh/2020-0000116
发布机构: 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公开目录: 证明清单
发布日期: 2020-07-09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设定依据

开具单位

办事指南

备注

1

指定监护人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发放和管理12371302744536174U4371096002000

1.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年6月发)第九条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2017年5月发)第九条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临沂市残联、临沂市卫生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临沂市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残联字﹝2018﹞2号)第六条:“……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申请残疾人证时,……如户口本中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需由户口所在村(社区)出具指定监护人证明并进行监护公证。”

村(社区)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村(社区)

办理流程:监护人到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户口本(证明户口本不能体现监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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