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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5-1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dzzwk/2023-000000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电子政务科  发布日期  2023-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转发】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dzzwk/2023-0000009
发布机构: 兰山区电子政务科
公开目录: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5-1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有35名委员,2022年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次,审议通过《2021年度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1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05人,其中,在编82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2781家,净增单位2016家;新开户职工7.69万人,净增职工3.20万人;实缴单位12735家,实缴职工69.47万人,缴存额104.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81%、4.83%、8.47%。2022年末,缴存总额778.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5%;缴存余额337.73亿元,同比增长11.3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有7家。

(二)提取:2022年,18.4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9.80亿元,同比增长8.8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02%,比上年增加0.25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440.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万笔70.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97%、-19.33%。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20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32万笔667.97亿元,贷款余额293.16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加6.99%、11.74%、9.7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80%,比上年末减少1.2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有8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634笔7509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81103.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8334.5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2022年,本中心未购买国债。2022年末,国债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0.94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亿元,1年以上定期23.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5.8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6.80%,比上年末减少1.2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105268.77万元,同比增长11.40%。其中,存款利息12956.6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2312.0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57800.00万元,同比增长12.1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9830.23万元,归集手续费3383.7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585.98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47468.77万元,同比增长10.53%。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568.77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10.26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118.6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8096.5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299.65万元,同比下降32.66%。其中,人员经费1584.84万元,公用经费114.93万元,专项经费599.8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118.65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54%,国有企业占15.06%,城镇集体企业占5.69%,外商投资企业占1.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2.9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0%,灵活就业人员占0.30%,其他占2.08%;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01%,国有企业占8.10%,城镇集体企业占5.10%,外商投资企业占1.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5.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70%,灵活就业人员占1.33%,其他占3.09%;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6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70%,租赁住房占1.5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占18.8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4.0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1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96%,高收入占1.0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20.9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9.82%,比上年末增加0.8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8466.1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68%,90-144(含)平方米占52.19%,144平方米以上占44.13%。购买新房占70.9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8.9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4%(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4.6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5.3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30.16%,30岁-40岁(含)占47.44%,40岁-50岁(含)占18.02%,50岁以上占4.3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5.6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31%;中、低收入占98.75%,高收入占1.25%。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8.23%,比上年减少26.8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住建部等三部委2022年5月24日出台《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立即学习研究,于5月31日印发实施《关于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办理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为:一是阶段性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阶段性允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三是阶段性支持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通过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职工纾困解难。全年为71家企业审批缓缴住房公积金1.03亿元,涉及职工3.08万人;2户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为2户职工家庭办理阶段性租房据实提取公积金业务。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披露)。

(三)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一是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2022 年5月,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阶段性支持缴存职工租房据实提取。

二是大力支持缴存人购房消费。2022年4月8日,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6月27日,取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间限制,借款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贷款;9月29日,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新设政策法规科,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设机构,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是:负责参与研究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的管理执法职责;负责组织和实施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工作。

增加1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银行,为恒丰银行。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缴存基数。2022年度,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317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900元,九县1700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是修订提取政策。2022年7月,印发《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消城镇居民低保或特困待遇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提取事项;进一步明确不得提取的情形,防范公积金骗提行为。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完成起一年内,可以按实际负担金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多次调整贷款政策。2022年4月8日,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6月27日,取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间限制,借款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贷款;9月29日,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调整后,单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四是调整贷款利率。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临沂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调整后首套房利率五年以下(含5年)为2.60%,五年以上为3.10%。二套房利率五年以下(含5年)为3.025%,五年以上为3.575%。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扎实推进“跨省通办”服务。2022年,增加“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三项业务,已实现11项业务跨省通办。全年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446件。

二是构建“公积金+银行营业网点+便民服务大厅”网格化服务体系。通过在受托银行营业网点增设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市民可直接到合作银行窗口申请公积金贷款、咨询政策和体验网办业务,既缓解了公积金窗口压力,又方便群众“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全年有8家支行开通终端延伸相关业务。在全市8个街道、3个产业园、1个便民服务中心试点推广业务下沉服务。

三是开展“一件事”主题服务。印发公积金贷款新房、二手房“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方案,协调受托银行接入不动产系统授权端口,贷款受理、抵押权登记、纳税申报网上传递等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推出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拆迁还建房“一件事”、企业员工保障“一件事”等主题服务,构建了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四是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以“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抓手,聚焦岗位设置、业务操作、窗口服务等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成立工作专班梳理编制《临沂公积金风险防控手册》《临沂公积金业务操作手册》等4套工作手册并抓好贯彻执行,有效提升了窗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开展“金银携手 惠企利民”活动。与业务受托银行、企业单位三方携手,对主动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在贷款规模管控、限额管理等方面提供系列政策优惠;针对缴存职工,受托银行推出利率优惠的“建易贷”“网捷贷”等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额度的金融产品。全年发放普惠贷款1049户、25.47亿元,发放消费贷3.47万户、36.25亿元。

六是打造“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线上,升级优化网上服务大厅、爱山东APP等服务渠道,实现24项单位业务、29项个人业务实现网上可办,2项业务实现“秒批秒办”,5类证明材料实现自助盖章打印,业务网办率由年初31%提高至94%。线下,在全市13个公积金服务窗口配备公积金自助服务终端,推出双休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午间“不打烊”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150余次。

(七)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一是加强业务系统建设。在确保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稳定运行前提下,及时完成相关业务参数优化调整和功能开发,并于6月2日进行系统版本升级。全年,共优化调整功能模块390余次。加强日常运行维护,保证系统接入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住建部数据平台、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持续稳定。

二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人社、住建、不动产等部门实现17项政务数据共享,接入住建部行业内共享数据接口,可核验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通过上述措施,不断削减办件材料,我中心实现结婚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12项业务材料免提交,“离退休提取”“提前还贷”等8项业务实现零材料、零跑腿办理。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先后荣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临沂慈善奖先进单位”等称号,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妇委会荣获市直“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团支部荣获市直“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1名同志荣获“全市五一劳动奖章”,2名同志荣获“全市青年文明工作者”称号,1名同志荣获“市直三八红旗手”,1名同志荣获“市直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名同志荣获“市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九)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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