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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关于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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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解读(含制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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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兰山区关于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 ||||||||||||||||||||||||
2021-05-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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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7〕180号)、《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临政办字〔2019〕76号)。 二、制订背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群众便利度,山东省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作为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7〕180号)、《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文件,对提升全省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加快“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进行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文件出台程序 拟定草稿→征求区直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核→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印发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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