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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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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解读(含制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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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兰山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 ||||||||||||||||||||||||
2021-07-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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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策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临沂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0〕52号)、《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9〕1号) 2、制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加强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推进改善,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全区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全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 3、实施计划 计划于2021年9月实施 4、决策程序 专题调研→拟定实施方案→召开部分企业座谈→征求区直部门意见→法制审核→提交区政府常委会→印发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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