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茶山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概念性规划 | ||||||||||||||||||||||||
2018-11-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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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概念性规划》主要内容 《茶山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概念性规划》于2018年10月25日由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复(临政字〔2018〕165号),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规划范围北到沂南县界、东到沂河、南到高速连接线、西到205国道,涉及李官、半程、白沙埠三镇和茶山园艺厂,总面积约125.68平方公里。 二、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为“茶山国家乡村公园”,形象定位为“沂蒙原乡,康养福地”,发展目标为建设成为“四大高地”,即生态宝地、休闲胜地、农业高地、康养福地。 三、保护与开发 (一)功能空间布局 功能结构布局为“一轴、两区、一带、四板块”。 “一轴”为芦山至茶芽山有九个山头和多个水库,形成山水景观与旅游核心发展轴。 “两区”为围绕九鼎莲花山与玫瑰湖形成一山一湖两个旅游景区。 “一带”为沿沂河蒙河分段形成主题特色,打造多彩水岸休闲产业发展带。 “四板块”为围绕现状产业、交通区位和地形地貌条件,打造乡村田园、现代城镇、农牧休闲和康体养生四个功能板块。 (二)土地利用规划 用地格局为三镇四区、多个综合体。 “三镇”即桃园小镇、乐水小镇、健康小镇,“四区”为茶山核心景区、玫瑰湖景区、茶芽山休闲区、三河口休闲区。“多个综合体”为散布的多个综合体。 (三)资源保护规划 1.山体保护:山体各坡面相对高度30米所在等高线相连围合的区域实施一级保护;山体各坡面相对高度15米所在等高线相连围合区域至相对高度30米所在等高线相连围合区域之间的山体实施二级保护;其他山体区域实施三级保护。 2.田地保护:所有基本农田实施一级保护,对一般田地和较差田地实施二级保护。 3.林地保护:市级公益林、区内优质林地实施一级保护,其余林地实施二级保护。 以上一级保护区为禁建区,二、三级保护区为限建区。 4.水体保护:对优质水体和一般水体实施一级保护,对其他水系实施二级保护。一、二级保护水体均为禁建区。 5.管线廊道和生态廊道保护:结合城市规划要求和相关技术规定,对市政廊道、滨河与沿路绿带实施相应控制。廊道内为禁建区。 6.传统民居保护:对小李官、石家屯整村范围和尚庄子、北张庄的传统建筑实施一级保护,划为限建区;其他村庄实施二级保护。 7.文化科技设施保护:结合风貌保护和相关技术要求,对烈士陵园、气象站等实施相应保护。 (四)空间管制规划 1.空间管制分区:禁建区占56.3%,限建区占27.4%,适建区占7.6%,已建区占8.7%。 2.三区三线规划: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边界、生态保护红线。 四、系统专项规划 (一)旅游体系规划:重点打造五大旅游主题产品,即茶山揽胜游、欢乐舒心游、禅道养性游、康养度假游、乡村体验游。 (二)综合交通规划:规划“三横五纵”的对外干路网体系,内部路网形成主路、支路二级结构体系。 (三)村庄社区规划:镇区周边适度集中,外围保留整治为主,规划布局为4个特色小镇、7个特色村、7个农村新型社区以及14个美丽乡村。 (四)景观风貌规划:建筑风格整体以沂蒙乡村风格为大格调,严禁欧式。特色小镇建设区可根据功能融入新中式、现代等建筑风格。 (五)墓地陵园整治:一是原则上本区内禁止再新增陵园与墓地;二是兰山区统筹考虑,在本区外建设主要服务本规划区的陵园;三是对已有陵园进行绿化遮挡与美化,远期搬迁;四是对已建但未利用的墓穴不再利用,进行山体生态恢复;五是对分散私墓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安排入公墓。
【转自】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链接地址:http://gtj.linyi.gov.cn/info/2567/15031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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