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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2016-12-20    点击数:  
 索引号  lsqzf-13_C/2017-0613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6-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发〔2016〕14号
 标题  兰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索引号: lsqzf-13_C/2017-0613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16-12-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兰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区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鲁政发〔2016〕2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提倡“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理念,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健身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二、发展目标

(一)继续稳步增加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人数

到2020年,初步建立和完善具有兰山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8%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更加健全的健身组织和健身指导、志愿服务队伍

充分发挥体育总会的作用,普遍建立具有一定群众基础运动项目的单项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少数民族等体育协会。各镇街、工业园区普遍建有体育组织,各类健身俱乐部、指导站、活动站点等明显增加,基层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6个以上。加强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全区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达到3500人以上,占常住人口的2.91‰。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经常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大幅提高。

(三)全民健身的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以兰山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市级标准)为平台,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选定具备条件的镇街、工业园区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稳定在90%左右,监测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实现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服务业健康发展

体育消费总规模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动力源。体育产品和健身服务企业有较大增加,培育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全民健身服务市场更加繁荣发展、规范有序。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深入开展健身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营造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健全心智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宣传全民健身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传承和推广武术、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继续宣传打造“中国沂河龙舟争霸赛”、“国庆节龙舟邀请赛”、“万亩荷塘健身行”、“百村千人秧歌大赛”等品牌赛事。

(二)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全面、深入发展

1、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将社区群众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的环境和条件。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体育健身指导站、文化活动中心、老年体协、体育健身站点等体育组织,围绕春节、端午、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活泼的主题健身活动。

3、推动赛事体制改革。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突出全民健身组织、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等作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主体的作用。完善群众体育竞赛体系,制定赛事承办标准、奖励办法和评估办法,改革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积极申办省、市重大赛事,并以承办省、市大型赛事为契机,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三)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抓好区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组织改革,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和高效化发展,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加强各级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20年,实现60%以上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区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20个以上,全区全民健身站点达到500个以上。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试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与星级制并行做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将全民健身指导员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保持与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和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良性互动局面。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500人(超过2.91‰),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在岗人员达到300人以上。依托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配送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实施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大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配合做好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掌握我区国民体质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体质测试站(中心)建设,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

(四)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步伐

1、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各镇街、工业园区普遍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社区、行政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重点推进足球场建设,大力兴建笼式足球场,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城区要达到0.7块以上。

2、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区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的设施。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或在建社区、商业住宅区等没有规划或已规划而没有落实建设的,要因地制宜地重新规划或落实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0平米以上。

3、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五)加快体育服务业发展,提高全民健身消费水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服务业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健身服务,适时研究推出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制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和形成一批有实力、有技术的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充分发挥我区体育物流基地引领作用,拉长产业链条,形成聚集效应;积极申办和承办省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加快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探索建立“联赛”制,制定资金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建设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康复、教育培训、休闲养生、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快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旅游等新型业态发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

(六)统筹社会各类群体协调、均衡发展

1、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重视发展农民体育。合理统筹、组织、协调、配置社会公共体育资源。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全区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以提高农民身心健康为重点,扎实推进有条件的自然村体育广场建设,继续加大对山区、省定贫困村等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到2020年,全区所有乡镇和农村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文体活动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全覆盖。镇街、工业园区和行政村(社区)体育总会按照“1+4”发展模式,“1”即1个体育总会、“4”即1个老年体育协会、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其他单项协会。各行政村(社区)成立1-2个健身团队,每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2017年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基本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2019年至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2、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继续深入开展大、中专和职业学校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组织举办好全区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展好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倡导“一校一品”体育项目格局优势,推进青少年喜爱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艺术体操等全面走进校园。重点发展校园足球运动,探索建立“教体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一批覆盖中小学校的足球特色学校及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大力加强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3、以社会化、制度化、科学化、生活化为目标,拓展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新领域、新空间和新路子。推进常态化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开展,逐年提高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的人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支持成立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提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站、点)的体育服务功能,实现老年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健全完善残疾人体育服务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加大残疾人专用健身器材设施投入,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的免费开放,并设置明显标示;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咨询人员,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与康复项目,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适时开展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逐步提高我区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5、着力推进职工体育。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6、保护和挖掘传统民族体育项目,鼓励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设置与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内容。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和家庭的健身活动,丰富妇女和家庭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机制。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调动工作。要切实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把政府支持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放手发展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区体育办作为为实施全民健身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评估工作,并依据《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三条)参与居民住宅小区全民健身设施的竣工验收。发改、住建、国土部门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三)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全民健身综合性保障。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区政府及其他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政策规定的比例税前扣除;强化全民健身的政策和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各类媒体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播体育文化。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制度和评价体系。建立全民健身科学评价体系。将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我区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完善全民健身评估制度。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定期反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程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水平等情况。到2020年,区体育办将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区政府。

(二)完善督查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兰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的督查。对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对未落实到位的对照政府责任清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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