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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山区关于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1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nyjxj/2020-000017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关于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nyjxj/2020-0000170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目录: 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关于印发《兰山区关于2020年市级农机

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农业办(农机站):

为确保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临农计财字〔2020〕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兰山区关于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兰山区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兰山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

兰山区关于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速农机化转型升级为抓手,着力围绕农机合作社转型提升,坚持“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推动全区农机化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项目带动,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农机合作社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区农机合作社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建设一批适应当前农业全程机械化发展的农机合作组织,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农机合作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重点扶持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农机合作社创新提升发展。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临农计财字〔2020〕6号)文件要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市级以上示范社予以奖补,提升农机合作社规范创新发展。

1、申报范围。运行机制良好、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设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综合效益较强的农机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见附件2)。

2、补助标准。奖补标准为5~10万元,奖补对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用款计划(2018~2019年奖补过的合作社原则上不再奖补)。

3、资金用途。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农机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粮食烘干设备和高效植保机械等农机具,补齐全程机械化短板,突破全面机械化瓶颈,推进山区丘陵机械化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进程。

4、申报程序。

(1)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申报对象。

(2)申报对象根据要求提报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②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③合作社成员名册,农机具登记台帐及年检证明;④办公场所、标准化库房及维修车间等实景照片3张;⑤积极实施土地流转、托管的,提供土地流转、托管合同复印件及基本情况介绍等;⑥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区财政局。

(3)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程序。兰山区农机中心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的项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成立了以区农机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严格项目管理。区农机中心将认真开展奖补农机合作社的筛选申报、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严格检查验收,实施绩效评价。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区财政局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督导检查,项目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区财政局组织检查验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机合作社法人银行账户,验收不合格的,资金不得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区财政局将验收报告联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区农机中心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报送的绩效自评结果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报市财政局。

附件1:兰山区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条件

附件3:2020年农机合作社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附件1:

兰山区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以奖代补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焕峰区农机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副组长:沈照辉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华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峰区农机发展促进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梁幼华区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徐宏区农机发展促进中心审计科科长

刘昕区农机发展促进中心财务科科长

高学磊区农机发展促进中心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机发展促进中心管理站,李峰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项目

申报条件

一、组织规范健全

1.依法注册登记。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按要求办理财务登记手续。公章、财务章齐全,有专门账户。

2.名称内容规范。合作社名称要体现农机类别,大门悬挂明显标志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明确。

3.社员权责明晰。合作社成员在5人以上,产权明晰,职责义务明确,权利平等,出资、入股(含土地、机具等)真实有效。

4.机构运作良好。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会等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落实会议制度,成员大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有规范记录资料。

二、设施装备齐全

5.基础设施齐全。合作社应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占地面积3亩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米。空间布局合理有序,机库、维修间、办公室等基本设施具备。

6.装备水平较高。拥有农机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能满足当地农业生产的普通需求。

7.维修技术较好。合作社至少有1名持证的维修人员,一般的机械故障能够自己排除,维修记录详细完整。

三、内部管理规范

8.规章制度完善。依法制定合作社章程,有完善的人员聘用、机务管理、机具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及作业质量、作业收费等标准。

9.财务账目规范。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本核算,建立相应的资金结算、盈余分配、公积金积累、审批报账、审计监督等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核算真实有效。设立成员账户,明晰产权关系。财务账目健全完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规范准确。

10.机务管理安全。理事长负责合作社机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农机“三率”达100%。

11.台账档案健全。按要求建立合作社基础台账,合作社财务账目、农机作业合同等档案资料齐全,并实行专人集中管理,做到整齐规范、查阅方便。

四、经营效益明显

12.服务能力较强。合作社年服务农户1000户以上或完成农机作业服务面积达5000亩以上。农机作业有合同,能主动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作业质量。

13.土地流转较多。有效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承包等形式的土地流转,稳定作业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14.社员收入较高。合作社社员年纯收入比当地一般农户的平均水平高30%以上,社员能明显感受到入社的优势。

五、整体评价良好

15.依法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落实有关政策,无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16.群众口碑良好。合作社作业质量、服务态度、作业价格受到当地农民和相关部门肯定和好评,能为农民、农机户开展信息咨询、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多种服务。

17.作用发挥突出。生产经营内容体现农机化的特色,能带头推广应用新机具新技术,能配合落实农机化重点工作,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参与农机应急生产、抗灾救灾等重要行动,在生产实践中起到助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

附件3:

2020年农机合作社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公章): 时间:

基本情况

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工商注册号

登记时间

注册资金

社员(户)

标准化库房

(平方米)

维修车间

(平方米)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计划目标

资金申请额度

(万元)

完成时限

县级农机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附件【2020以奖代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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