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补贴方案 | ||||||||||||||||||||||||
2023-0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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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面积 兰山区境内农作物种植时使用的地膜面积。 1、加厚高强度地膜1万亩: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 2、全生物可降解地膜0.5万亩: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要求,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醋、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醋,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 二、补贴金额 1、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30元。 2、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每亩补贴60元。 三、补贴方法 (一)补贴种植大户、合作社提供材料 1、正式发票。 2、种植明细(明细需包含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种植面积、种植作物、地膜规格、购买金额)。 (二)补贴农户提供材料 农户明细(明细需包含农户地址、农户姓名、农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种植面积、种植作物、地膜规格、购买金额、农户签字按手印)。 四、生产企业须提供材料 1、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加盖公章,以上信息均需盖章。 3、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五、特别说明 1、补贴范围只包含在兰山区境内使用的地膜。 2、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可向镇农业办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3、生产企业销售之前需到兰山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协议。 联 系 人:邬中宝 联系方式:0539-8315898 19963972995 联系地址: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7楼206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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