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申请指南 | ||||||||||||||||||||||||
2021-08-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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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0】24号)、《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0】17号)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 奖补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申请程序: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 申请材料:经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 咨询电话:0539-5250155 受理单位: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0539-5250155 补贴结果:项目验收合格后,资金拨付到经营主体固定账户。 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39-5250155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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