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关于印发《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2-2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nyj/2024-000019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农字〔2024〕61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nyj/2024-0000192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12-23

各镇街:

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的要求,经研究,制定印发《兰山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请对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实施要求,于12月27日下午4点前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区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的,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1:《兰山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24年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冯宗海

电 话:5250152

邮 箱:lylsnjzx@163.com


附件1:兰山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2024年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支持其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在全区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重点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区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通过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和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实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二、实施内容和支持标准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区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给予支持,实施主体根据支持内容,可以选择一类项目进行申报。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安排,兰山区2024年扶持2个合作社、5个家庭农场,扶持资金共计27万元。

(一)支持清单:①购置农机具、农产品烘干、仓储、清选包装、检测等设备设施;②建设果园、鱼塘、养殖场、生产基地等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③购买财务管理软件等;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财务管理等服务;⑤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⑥申请专利商标;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制度,实行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

(二)负面清单:①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以及种子、苗木、猪牛羊和鸡鸭鱼苗等;②建设办公楼、看护房、宿舍、食堂等非生产设施;③支付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费用,以及人员工资等劳务费、日常办公经费。

(三)相关要求:扶持项目应为2024年度新上提升项目,所报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补贴重复。家庭农场重点支持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经营规模适度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重点扶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社会声誉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区级以上示范社。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示范层次较高的示范社和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

(四)实施程序:①申报程序。2024年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由各实施主体申报,镇街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奖补项目。

②申报材料。2024年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以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上报;项目申请书;企业介绍(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现状和发展优势分析、发展规划、发展措施、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质量安全管控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质量认证、土地流转合同、各项管理制度、奖励荣誉及打分表相关业务工作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5份上报。③组织评审。项目评审主要采取听、查、看、访、议、谈等方式,查阅各类档案资料等,并依据评审打分表进行打分。

  
附件【附件2:2024年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docx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