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元阳光里地上车位收费”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了 | ||||||||||||||||||||||||
2021-12-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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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群众反映: 开元阳光里小区物业,收取业主地上车位费用,200元/月,其他小区并不收取业主地上停车位费用,业主们可以交管理费,但不可收取高达200元的停车费用,因为地上面积归所有业主所有,请领导关注。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这样回复: 开元阳光里住户1480户,商铺94户,地上沿街停车位256个,因入住率的提升,地上停车场车辆越来越多,乱停乱放情况频繁,为保障业主安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物业服务部于2020年提交停车场备案手续,并在备案前进行公示,停车场手续于2021年3月4日审批完毕。经查,以上手续齐全。因八一路与平安路排水工程施工,为不影响业主出行,一直未进行收费。2021年8月1日根据临发改价[2020]52号文件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户共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200元/月/车位,可上浮20%,下浮不限)进行收费,所收取费用物业提取20%公共维护费用后,剩余80%作为公共收益计算,物业根据住建局指定银行办理公共收益专用账户。执法人员现场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在显著位置将收费明细和依据进行公示,将公共收益定期公示,及时回应业主诉求。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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