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会 | ||||||||||||||||||||||||
2020-10-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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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15日,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会在兰山区教体局召开。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冉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教体局职成科兼政策法规科科长范建龙主持。 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邀请了来自临沂大学、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专业律所的十余名专家就《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专家论证。与会专家在认真听取政策解读后,展开激烈研讨,从专业角度对涉及部门职责、重要概念定义、办法体例等多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十余条,为进一步优化管理办法奠定良好基础。区教体局政策法规科连夜吸收意见建议,对《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正。 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会邀请了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齐鲁晚报、临沂日报等多家单位的业务骨干对《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风险评估,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论证、分析,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风险,为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保障。 据悉,《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列明正面、负面清单的方式,对三大类正面行为实行正面加分制度,三十条负面行为实行负面减分制度,根据年度得分情况,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白名单”或“黑名单”。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规范我区校外培训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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