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2020-03-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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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兰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的要求,2019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9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强化行政执法经费保障 为保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2019年区财政局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行政执法网络、场所、设备、管理等费用共计1223万元。从资金上较好地保障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法规制度“碎片化”、采购流程不明确等问题,2019年我局着力推进采购流程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兰山区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将各项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有效衔接起来,使之明确化和具体化,建立起内容完整、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的工作流程。 (三)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在2018年上线直接支付电子化的基础上,2019年7月份上线授权支付电子化,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全面上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四)继续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我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安排,我局及时认领本单位政务事项、梳理进度、配置流程,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办途径畅通,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便利办事群众。 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对2018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财政信息的,严格执行办理流程、办理格式,认真审查、登记,并按规定予以答复。 (五)强化预算绩效考核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考核,我局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科。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线,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考核”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2019年对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预算单位不得申报2019年预算项目,全区56个部门单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共申报目标247个,涉及金额214990.58万元。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过清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工作,2019年未发生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发生1起,经过斡旋协调,原告撤回起诉。无行政复议案件。与上一年度相比,案件数量明显降低。 2019年共接到属于局职责范围内的“12345”热线电话22条,其中市民来电求助13条,投诉举报9条,均按规定及时做出了回复处理,与上一年度相比,热线电话数量大幅度降低。 (二)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权力事项上网运行 根据省、市和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制定并公示了兰山区财政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制定了执法记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将权力事项纳入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和临沂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实现权力事项上网运行。 三、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与完善情况 (一)兰山区财政局支出标准文件汇编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方便干部职工查阅、学习和应用财政、财务制度,推动法治财政建设,我局将财政财务支出方面的规章制度编纂整理,形成《兰山区财政财务支出标准文件汇编》,并予以印发。 (二)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为保证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为依法行政提供支撑,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经审查不存在违反公平性竞争的文件。对拟制定出台的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拟出台的《兰山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我局立足于本部门实际,对不符合工作实际或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投资条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了《兰山区政府采购监管管理办法》(临兰政办发〔2011〕93号)和《兰山区涉税信息采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临兰政办发〔2016〕9号)。 (三)继续聘任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 我局继续聘请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投诉、签订合同协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四、法治宣传和组织保障情况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 围绕当前财税改革任务,组织和引导财政干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掌握最新财税改革动态及财税政策,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根据区司法局要求,于12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切实提高全体干部法律意识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过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主动听取汇报,及时处理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关键少数”的作用,切实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与不足 2019年,我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存在主要问题是:一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清理了一大批行政执法人员,目前仅有2名行政执法人员,面临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在我局个别科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逾期报备、报备材料不齐全等问题,还需进一步规范报备制度。 六、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管理,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对招标代理费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选聘程序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选聘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及《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保证全局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提供制度保障。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制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五)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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