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2022-03-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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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切实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以来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在“红色联盟”成员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领学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全面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三)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律学习,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采取集中学习和自由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利用局党组会议和每周的主题党日学习的机会,会前组织集中学习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近期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此项工作已成为常态化工作。2021年我局3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局7名行政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提升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四)法律服务保障先行,在工作安全运行上抓法治建设。 为加强退役军人各项法律事务服务,提升管理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山东沂蒙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规范我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临沂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制定《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目前,通过法律顾问已提供法律服务45人次。 (五)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普法工作。制定了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联合区司法局开展了宪法、民法典进军营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自2021年1月1日《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联合4部门印发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购买单行本1000本,彩色折叠单页1000份,宣传单页1000张,宣传布包1000个。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联合临沂大学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暨征兵政策进校园活动,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大学生征兵政策进行了解读。走进朝阳社区、新华社区、驻地某通信连、三合屯社区退役军人家庭,广泛进行保障法宣传。推出“阿战来了”“以法为盾,一分钟带你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等23部普法动漫微视频,先后被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厅、学习强国和市电视台以及人民网、新华网、网易、搜狐等新媒体平台转发推广,吸引近204.7万人次观看。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以来,兰山区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工作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法律专业人才不足。一是专业执法人员不足。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虽然对于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但是由于受编制较少的影响,专业执法人员不足。二是法律专业人员不足。目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较少,特别是通过司法考试能够聘任为公职律师人员严重不足。 (二)学法用法意识有待提高。一是学法意识有待提高。在日常的学习中退役军人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较多,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待加强。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注重业务工作方便快捷,对于业务办理的程序性意识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兰山区退役军人系统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兰山区退役军人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1、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意识。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学习。继续利用党组会议和党员固定日学习前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法律政策学习研讨。加强全区退役军人系统特别是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法治业务培训。 2、注重决策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权益维护程序的合法性。继续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问题研究的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依法行政,做到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的规定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加强安置、优抚等各科室业务办理程序合法性的监督,在程序上不违法。 3、继续深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行政复议的相关文件精神,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相关的材料收集、证据清单、答复意见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诉讼案件旁听庭审制度,规范行政应诉流程,实行应诉案件呈阅审签呈办制度和建立案件登记报备制度。 4、创新工作方式,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在“国家安全日”、“七一”、“八一”、“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力争做到哪里有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就普及到哪里,做到普法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努力让每一位公民特别是退役军人了解、学习、运用《退役军人保障法》。利用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各类退役士兵专项招聘会等,广泛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其它集中活动,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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