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
2022-03-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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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区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学习内容、执法重点和要求,从制度上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法进行了规范,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政府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组及全体人员按照《中共兰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知精神,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分别于1月、3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全体人员分别于2月、6月、8月、9月、10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 (二)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和民政法规。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民政法规进机关、进社区和各类民政宣传展板,信息公开、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等民政法律、法规。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加强了制度体系建设,促使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三)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按照民政局机关规范管理手册,严格各项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各类重大事项的决策,全部经过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制做提供法律保障。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民政局的政务动态、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重大建设事项、政策法规等信息,经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全方位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三、优化法治服务,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民政局职责,扎实开展民政法治工作。 (一)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7家,43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家农村幸福院。我区打造的“公建民营+医养融合+智慧养老”三位一体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受到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高度评价,申报的《探索“四化”居家养老服务 构建兰山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案例成功入选2021年度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医养融合,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医疗养老服务功能,临沂市凯旋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成功评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和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12月份,兰山区成功申报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 (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稳步推进。顺利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全市率先开发应用“智慧票选”系统,创新做法得到省市换届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临沂组工》给予宣传报道。全面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兰山区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会的做法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兰山区被省民政厅确认为全省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典型培育单位。 (三)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并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高救助标准,筑牢民生底线,2021年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提高10%。全年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约6100万元,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1534.49万元,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460.30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护理补贴约200万元。8月完成慈善总会换届,设立了慈善冠名基金,总额达3.4亿元;2021年累计募捐款物总额977余万元,发放救助款物总额286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万余人次。强化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活动,全年累计救助6人、劝离121人。 (四)社会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扎实推进婚俗改革,移风易俗工作案例获山东省文明办宣传推广。依法办理结婚登记6675对,离婚申请4103对,离婚登记2117对,补领证件2221份,兰山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最美婚姻登记机关”。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所有殡葬服务费用在殡仪馆实行现场免除。强化社会组织监管,积极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清理、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习近平总书记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二是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本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律师事务所确定合作关系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工作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规范。建立健全督查督办督导工作制度,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行政决策实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大脑,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框架和程序办事,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网上普法考试,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四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 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民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组织学习,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运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组织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工作能力、执法工作水平。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学法用法能力,提升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效果。 (三)创新推进,加大民政法治队伍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及时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人员编制及设施设备,着力打造一支文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化民政执法队伍。 (四)依法行政,加强民政业务高质量推进。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市统一部署,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确保救助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优化设施布局,丰富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强化养老设施清查整治,高质量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三是主动创新试点,提升民生服务质量水平。打造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积极争创省级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区。四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村改社区工作,落实社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五是健全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事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兰山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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