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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0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hjbhj/2022-000023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  发布日期  2022-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hjbhj/2022-0000230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07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防治等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民法典》等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法治建设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法治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地方法规,助力打好“保护蓝天、爱护碧水、守护净土”三大行动。2021年1-12月份,我区综合指数4.73,五区第1名;同比改善8.2%,五区第1名。优良天数231天,同比增加3天;PM2.5浓度44μg/m3,五区第4名,同比改善10.2%,五区第4名;PM10浓度77μg/m3,五区第1名,同比改善10.5%,五区第1名;SO2浓度11μg/m3,同比改善8.3%;NO2浓度32μg/m3,同比持平;CO浓度1.3mg/m3,同比改善13.3%;O3浓度171μg/m3,五区第5名,同比改善6.0%,五区第1名。其中,4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我区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中五区排名第一,各奖励100万。2个国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经省级考核,兰山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规范记录内容,妥善保管和储存,发挥记录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环保信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对各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进行现场查处并适时进行“回头看”,其中,生态环境部夏季帮扶反馈的27个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查反馈的143件信访、省第二轮环保督查反馈的370件信访,67件省级环保督察转办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市突出生态环境举报热线交办的370件信访,已办结366件,正在稳步办理中。目前,针对已完成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查反馈的问题正在全面落实整改,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针对省市级要求,对370件省级督察、143件中央督察交办问题中已完结具备销号条件的案件,开展销号工作。

2.严格执法,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20余人次,检查企业8110余家次,妥善解决12369环保举报平台、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区级举报热线信访共520件,行政处罚案件274件,处罚金额1813.4469万元。同时,主动与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接,互通信息、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开展联勤联动执法5次,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5起。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监督支持环保工作,办理检察建议19份,对辖区范围内及重点企业共下达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290余件,下达违法企业关停的函36份。我局会同兰山区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快捷的联动机制。今年会同公安机关查处环境犯罪案件1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6起。

(四)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原则,线下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日”等活动,先后在罗庄区双月湖湿地公园,开展“倡导垃圾分类 你我共同参与”主题活动。现场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书册600余本、文创环保雪糕200余只,以环保知识有奖答题、垃圾分类有奖答题形式,发放环保玩偶、环保水杯、环保跳绳、环保胸章等500余个。走进柳青苑小学,开展环保进校园宣传活动,向学生们讲了一堂生动的环保课。组织金雀花开志愿服务队“大手牵小手”走进临沂市首创污水处理厂。

线上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内容、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工作动态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区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在防污治污、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有效措施、有益做法和突出成效。在微博发布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科普教育、生态环境工作动态等。在微信公众号“兰山环保”中推出“曝光台”,对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曝光。截至目前发布原创微信动态670余条,阅读量超过20万,优秀推文阅读量超过4000。此外,在《临沂日报》、“在临沂”客户端、琅琊新闻网、大众网·临沂等新闻媒体上发稿,发稿量100余篇。

2、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民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教育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了环保工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为依法、及时、准确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环境执法能力仍需加强。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而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

(二)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虽然各项普法宣传工作有序进行,但普法效果还不理想,普法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普法工作力度还不够,环境保护法制宣传重点为机关执法人员以及企业,对群众的环保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继续组织重点行业、区域、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经营者主动保护环境、自觉维护环境;严格规范环保执法,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环保执法监督、夜间巡查等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维护群众合理环境诉求。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紧抓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岗位培训、精兵培训和实战演练相结合,教育和引导环境执法人员切实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廉洁自律,公正执法,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注重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创新和实效。加强环保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学校、企业和社区的互动。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为环保法律法规普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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