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2021-12-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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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1〕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商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兰政发〔2021〕1号)要求,2021年9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于上级实施方案和政策文件等依据未制定出台等原因,区科技局承办的《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区住建局承办的《兰山区2021年度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年内不能完成,已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同时追加区住建局承办的临西六路打通及张王庄旧居改造项目。现对调整后的《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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