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专题专栏 >> 信用兰山 >> 政策文件 >> 正文
兰山区坚持四项举措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2023-11-0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3-000038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坚持四项举措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3-0000382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日期: 2023-11-02

为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兰山区财政局积极探索创新,逐步构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机制,简化程序,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增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度。兰山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减证惠企”政策,对使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框架协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一个承诺函,便可省去财务报告、缴纳税收、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在供应商资格审查中顺利通过,切实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同时减少了因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瑕疵导致的无效投标,提高了中标成交率,提高采购质效。2023年以来,兰山区开展了408次采购活动,签订601个采购合同,采购金额达到8.15亿元,所有采购活动均严格落实了告知承诺制。

扎实深化采购平台信用数据共享应用。依托“信用中国”(临沂)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实时可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日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评审前,通过平台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将查询情况予以记录并签字确认,同时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对违反信用记录查询程序、内容和审查标准,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记录评价和公开机制。根据要求,财政部门建立政府采购信用档案,记录和认定相关行为主体的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在信用评价各阶段相互评价。财政部门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结果推送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临沂)等网站公示。近年来,查处违法失信行为6起,被处罚的5家代理机构和1名评审专家均被录入“信用中国”(临沂)、“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对外公示,在公示期间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强化信用评价等级结果运用。对信用评价等级较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将信用评价等级结果运用到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过程中,对信用等级为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在重点监管企业中,信用等级为C类和D类的企业达到90%以上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