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 >> 减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2-06-1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qgjswj/2022-000005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lanshanqusqgjswj/2022-0000051
发布机构: 兰山区税务局
公开目录: 减税
发布日期: 2022-06-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以下称2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21号公告规定的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等规定办理相关留抵退税业务。同时,对《退(抵)税申请表》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附件1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留抵退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退(抵)税申请表.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