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 >> 减税 >> 正文
【转发】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 公告
2023-08-1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3-000039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标题  【转发】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 公告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3-0000390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减税
发布日期: 2023-08-14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

  本公告执行至202712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81

                                          转发自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