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兰山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yls.gov.cn/)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条例》和落实《规定》的重要举措。2011年区政府办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办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9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28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15条,政务信息12条,其他信息30条。
(二)公开形式
在兰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在区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201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办2011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及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为此,我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及时信息公开,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