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8-03-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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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2017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务公开工作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11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l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邮编:276002;电话:0539-8196766;传真:0539-8185652;电子邮箱:ls8319006@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兰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临政办发〔2017〕22号)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广泛深入。对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完善服务载体,健全制度机制,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明确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公开数量逐年增多。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970条。其中,区政府及其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25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6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67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708条。 (二)公开渠道不断拓宽。一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开通了“兰山发布”、“兰山政务”政务微博、“活力兰山”手机客户端和“活力兰山”微信公众号。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政务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信息的渠道,使群众就近就能查阅到相关政府信息。四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决策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优化门户网站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5年5月办公室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兰山》进行改版提升,2017年初根据省市政务信息考核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再次改版,这次改版严格按照上级考核方案要求,充分参考各省会网站、发达地市、先进县区政府网站做法,在页面风格、栏目设置、服务功能、浏览体验等方面较以往有了较大提升,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自5月份上线以来运行稳定,改版以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兰山》访问量达到87.56万人次,较去年增长97%。 (四)整合部门平台资源。为避免分散建设、重复投资、重复规划、标准混乱等弊端,全政府网站全区共上报的16家政府网站,目前已关停15家,部门自建网站仅剩国土分局1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建设了镇街、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逐步实现全区政府网站从小到大、从分散到整合、从粗放到集约。 (五)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时限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办理、回复群众提交的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件。 (六)完成协同办公系统改造提升。根据全区保密工作要求,完成了协同办公系统提升改造工作,全区政务专网终端数量上升为1557台,新增1181台,互联网终端下降为1877台,减少792台,实现了政务专网终端全覆盖。 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兰山区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区、镇街、部门联动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联动机制,电子政务科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兰山区政府网站新闻动态类栏目保障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各信息公开主体的日常抽测和考核力度。制定印发了《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区政府部门网站内容建设日常考核制度》,对镇街、部门内容保障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和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对群众经常咨询的政策问题进行汇总解答,通过各单位公开栏、宣传页、新闻媒体及设立咨询点等方式进行解读,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将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至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是做好互动回应。通过区长信箱、政务访谈、“12345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等问政平台,保障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畅通。今年以来,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6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67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708条。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按照国办、省办文件要求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2号)的任务部署,兰山区制定《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临兰政办发〔2017〕29号),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一是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或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二是依法公开决策事项。对政府议定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特别是政府及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定时间内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对近两年来的重要决策,特别是区委、区政府关于污染治理、企业二次创业、扶贫攻坚、商城国际化、保障民生等重大部署,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三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政府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发布。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务访谈方式,传递权威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二)深化行政执行公开。一是积极推进决策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二是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了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兰山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兰山区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全区76个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财政预算以及2016年兰山区财政总决算及兰山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中及时完整地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等共计2850条。三是积极推进区管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发布了区管企业结构、人员组成、经营范围、整体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等信息,公开发布了区管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先进流量等财务信息。四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主动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行政管理公开。规范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管理工作,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逐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公示。做好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和市政府取消、下放、保留行政许可、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保留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留为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做好全区已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进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建立“信用中国”、“信用山东”、“诚信临沂”网站的链接,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四)深化行政服务公开 一是积极对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二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置“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扶贫信息方面,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了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开设“扶贫信息”专栏,全年公开各类扶贫信息30余条。社会救助信息方面,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特困人员人数、供养方式、供养标准、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医疗救助的范围和申请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救助对象的户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就业创业信息方面,及时公开了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并做了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了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方面,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安全生产信息方面,加大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信息公开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并按规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了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要求各镇街道(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五)深化行政结果公开。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兰山区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2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兰山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重点公开范围,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2017年兰山区各镇街、各部门主动公开了行政法规、政策规划、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征收拆迁、民生保障等内容,基本覆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当公开的主要方面。具体包括: 1、政府组成情况。主动公开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和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了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兰山区城镇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 3、统计信息。主动公开了全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等。 4、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了全区2017年预算、区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个区直部门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 5、重点项目、产业发展、经济建设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工作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意见》等。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方面。主动公开了《兰山区2017年环城防护林带建设实施意见》等信息。 7、卫生方面。主动公开了《查处非法行医公示》、《查处部分医疗机构违法执业公示》等信息。 8、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公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微企业(第九批)的通知》、《关于公布兰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名单的通告》等信息。 9、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方面。主动公开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排污收费情况(2017年度)》、《兰山区近年来空气质量情况》等。 10、民政、教育、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实行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网上申报的通知》、《关于申报兰山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房租补贴的通知》、《2017年兰山区“农村特级教师”拟聘公示》、《2016年度兰山区幼儿园年检情况通报》等信息。 1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方面。主动公开《兰山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兰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1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2017年兰山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等。 (二)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自2017年5月份上线以来运行稳定,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办事服务能力,注重政民互动实效,增强了区政府公信力。加大政府网站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各部门网站存在的问题采取每月通报和每周通报制度,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部门网站,截至目前,全区16家政府网站已关停15家,原网站内容全部迁移至区政府网站。 2、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通了“兰山政务”政务微博、“活力兰山”手机客户端和“活力兰山”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兰山区发布微博866条、微信3671条。 3、公共查阅场所。我区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方便公众查阅。目前,全区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54个,其中,区政府及其部门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41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80个。 4、其他途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渠道的优势,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我区把市民服务热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对收到的市民来电,逐项落实、逐个反馈。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兰山区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时限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7年,全区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区以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3 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件,被依法纠错数13件,其他情形数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12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7件,被依法纠错数3件,其他情形数2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协调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2017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制定《兰山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促进和规范各类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兰山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仍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仍需要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仍需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 我们将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阳光透明。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工作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办理流程 规范进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依法妥善应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确保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准确研判、依法答复。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区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以考评促落实。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2017年度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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