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 ||||||||||||||||||||||||
2025-04-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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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征集内容公告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近三年以来中央、省、市、区各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迟拨滞拨、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未按要求公开公示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问题。 (三)镇、村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四)其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受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受理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0539-5250135。 (二)来信举报:地址金雀山路51号,收件人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邮编276000,注明“乡村振兴资金问题线索举报”,电子邮箱:lsqnyncjzzb@163.com。 (三)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当面举报。 四、受理说明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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