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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2023年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目录
2023-08-0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qjdb/2023-000032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柳青街道  发布日期  2023-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2023年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目录
索引号: lanshanqulqjdb/2023-0000320
发布机构: 兰山区柳青街道
公开目录: 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 2023-08-08

序 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科室

(站、所)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决策依据

1

柳青街道办事处

城管中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城管办

2023年4月

本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主要采取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既是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也是城管队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中队会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培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作风效能、纪律规定和队容风纪等内容,大力弘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团结拼搏、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城管品质精神,不断提升队伍文明管理、规范执法的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15日)

中队督查办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本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查摆各分队作风行风、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着力纠正队容不整、举止不端、作风不实、态度蛮横、失职渎职等问题。分队长以上人员个人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日报中队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分队开展专项督察活动,侧重沿街广告牌匾管理、违建管控、建筑工地领域管控等进行,专班将对各分队遵守纪律规定和落实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作风行风、日常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巩固建制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逐一落实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采取“移交一批、清退一批”。对原有制度中不合适宜的修改完善,对需要加强和规范的建章立制。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巩固行动成果,确保中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常态化练兵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2

柳青街道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的方案

农业办

2023年6月

依据区委农办《关于在全区推行“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比干劲、晒成绩、促振兴”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的方案》要求成立推行“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落实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平台建设(6月1日-6月15日)

平台建设阶段完成“沂蒙乡村振兴合伙人综合服务平台”村企供需信息录入、三张清单录入,完成行政村特派员全覆盖工作并完成关联信息录入,6月15日街道专班对信息数据录入质量、村录入覆盖率、信息系统注册率进行量化评分。

(二)集中推进(6月16日-7月15日)

各村(社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实践多种合伙模式,支持村企因地制宜创新合作方式。

(三)总结提炼(7月16日-8月15日)

总结试点阶段完成试点培育,总结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推

行“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的实施

意见》(临兰农委办发〔202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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