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山区省级“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 ||||||||||||||||||||||||
2022-03-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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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过程 我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首先对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初步确认,后安排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根据依据《山东省“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法律顾问审查意见,最终出具此报告。 二、审查内容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作为规范全区服务业五年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属于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因此该方案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 根据区发改局工作职责(兰山区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lyls.gov.cn/zt/jgzn/jg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6068&deptcode=lanshanqufzhggj)的规定,其职责之一为“(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因此,区发改局起草该决策提报区政府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我区省级“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顺利通过省发改委 专家组期满评估,以全省第二名(县级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 评“优秀”等次。经努力争取,我区又成功申报成为“十四五” 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深入推进山东省“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要求,区发改局于2021年12月启动前期调研,包括各服务业主管部门对“十四五”期间的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2021年12月启动方案起草工作,形成方案基本思路和框架。2022年1月方案编制阶段,形成了方案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1月底-2月初面向区直部门征求意见,3月初根据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完善修改。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方案》第一部分阐述了改革试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主要分析了改革试点的基础条件和面临的问题。第二部分为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时间安排分启动推进阶段(2021年—2022年)、中期评估和深入推进阶段(2023年—2025年)、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三个阶段进行。第三部分为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第四部分为改革试点的保障措施。以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的规定。 四、审查结论 综上,《兰山区省级“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作为我区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履行了法定程序,部分内容根据审查报告修改后,可以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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